从了解到把握

“绿色壁垒”考验中国纺织品出口能力

专题策划/本刊编辑部yh08-0209

  原载:纺织品印花08/2;22-30

 

【前言】在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进程中,随着传统关税壁垒的逐步弱化,“绿色壁垒” (又称环保壁垒或生态壁垒)正在迅速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形式。

以“为了地球、为了全人类的健康”作为口号的“绿色壁垒”,姑且不论它的初衷和实质是经济发达国家保护国内市场利益和抢占外贸主动权的工具,近年来人类对于生态环境和人身安全的关注和保护,使“绿色壁垒”更具现实意义,因此,没有一个国家会表示反对。

“绿色壁垒”之所以成为“壁垒”,是因为自己与目标国之间存在着高度的差异。近年来中国纺织品出口在绿色壁垒前频频遇挫的现实,正说明了这一点。作为世界贸易大市场中的活跃分子,中国正努力由纺织品出口大国向纺织品出口强国转变。要使这期间的步伐变得更快,高度的差异变得更短,学习国际相关的环保规范和标准,在被动适应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和采用各种“绿色”原料,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竞争力——从了解到把握,是中国纺织品出口突破“绿色壁垒”的利剑和法宝。

 

“绿色壁垒”与生态纺织品

纺织品生态学

从纺织品生态学来讲,绿色生产涵盖了纺织品从原料、加工、使用以及其丢弃全过程对环境影响的各个环节,主要包括三方面:

生产生态学。是指整个生产过程的环境是否对工作人员会造成不良影响,以及生产应尽量在减少资源消耗的条件下进行。前者如原物料的毒性、空气中有害物质以及噪音等,后者如水、电、煤等能源的单耗。

消费生态学。是指纺织品上所含有害物对使用者的健康不会造成危害。

处理生态学。是指生产时排放的污水、废料、废气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该产品丢弃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可否回收再利用,生物降解性以及焚化处理等。目前人类对纺织品生态学的研究还刚刚开始,世界各国尤其是一些工业发展的地区虽然按自己的国情制订和发布了一些国际性或地区性的环保与贸易联系的法规。例如,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颁布了ISO 14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被誉为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它帮助企业实现从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使用直至丢弃,全过程的每个可能产生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环节进行控制。又如1995年起,凡进入欧共体的商品必须符合欧共体法规(EMAS)要求等。但就大多数的环保纺织品标准而言,仅着重对消费者人体健康影响,即消费生态学部分。

随着世界绿色环保意识的深化,在纺织品的国际贸易中,环保要求逐渐延伸到生产整个过程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此,目前我们所说的“绿色壁垒”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针对纺织品服装从设计生产到报废回收的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所设置的壁垒;另一类则是由于产品本身对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的影响所引发的,即要求纺织品服装在使用和穿着过程中不能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不利的影响,这也是纺织品外贸中最常遇到的壁垒。

第一类可参照ISO 14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2002年5月15日欧共体理事会通过的“关于制订共同体纺织品生态标志规范并修订1999/178/EC的决议”,同时颁布的生态标志(Eco-Label)。第二类目前公认最权威的标准是Oeko-Tex 100。Oeko-Tex 10O与Eco-Label的申请授予标志是申请者的自愿行为。它们所提供的信息是不同的。Oeko-Tex100的标志表述为“信心纺织品”——根据Oeko-Tex l00通过对有害物检验;Eco-Label的标志表述为“降低了水污染,限制了危害性物质,覆盖了产品全部生产链”,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看,Eco-Label是更理想的、更具有发展潜力的环保标准。这两种标准的技术条件,将随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生态意识的增强不断修订、提高。

 

生态纺织品认证

目前,在各个国家和国际贸易中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冲破,主要采用生态纺织品的认定方法。一般有三种方式:

 (1)申请使用某种环保标志的方式。政府或国际上的一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地区性民间组织、大型生产或流通企业、消费者组织或第三方公证检测机构根据各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各种符合性评定程序,推出了各种与生态纺织品有关的标志和相应的检测标准及授权使用该标志的审核程序。政府倡议的环保标志包括欧盟环保标志(EUEco-label,在27个欧盟国家有效)、北欧国家的“白天鹅”(White Swan)、德国的蓝天使标志(Blue Angel)、日本及印度的环保标志(Eco Mark)及加拿大的环境选择标志(Environmental Choice)等。私营环保标志则有“Oeko-Tex”、“made in Green”及“blue sign”等。其中Oeko-Tex 100由于较好地兼顾了市场与生产者的要求,且所包含的内容较为全面,已成为欧洲较具影响力的被采用较多的生态纺织品标志。纺织品生态标志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和评定程序,由经授权的专业检验机构,按照确定的检测项目和指标对申请者提交的样品进行检测,并可能按附加的要求对生产环境和生产过程进行评估后才能授权在其申请的某种产品上使用该标志。

 

图:世界各国的生态纺织品标志

德国

加拿大

北欧

欧盟

美国

日本

西班牙

泰国

匈牙利

新西兰

台湾

韩国

澳大利亚

巴西

捷克斯洛伐克

津巴布韦

克罗地亚

瑞典

以色列

印度

 

 (2)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公证检验机构按照国际通行或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提交的样品进行检测,并提供国际认可的检测认定报告。

 (3)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公证检验机构按照买家(进口商)指定的检测项目或自定的标准对由卖家或供应商提交的样品进行检测,并出具国际认可的检测认定报告。

 

申请生态纺织品检测程序

我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在申请进行生态纺织品检测认定时,应灵活地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而不必盲目跟风,一般的选择原则和程序是:

1、由买家提出产品的验收标准。国际上一些大的买家一般都有自己的验收标准或符合性评定程序,出口方应认真核对对方的具体要求和指标并正确评估自己的履约能力。在确定检测项目时,应根据与产品有关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舍取,特别是有些根本不必检测的项目要说服买家坚决删掉。当买家和出口方对有关规定都不是很熟悉时,可向能提供国际性权威检测服务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咨询。在一般情况下,这类检验测试项目的数量在5-8项左右,其中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项目和买家对该产品的特定的要求。

2、当买家或贸易商没有具体的验收标准时,出口方可根据进口国的法律法规及产品的性质选择一些基本的监控项目,委托国际性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并获取相应的检测报告或证书。如果对相关要求不熟悉,则可向送检机构咨询。一般情况下,这类基本检测项目有3-5项。应当注意的是,一旦检测项目选定之后,应预先得到买家的确认。

3、当买家有要求,而更多的是一些生产商为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或创立某种品牌时,会申请授权使用某种标志。申请者在选择时应根据自身产品的具体情况和主要进口地的市场需求慎重选择申请认证的标志,最基本的是要弄清你所申请的标志或证书是否获得国际的认可。在通常情况下,申请授权使用某种标志所要检测的项目在10项以上,并会辅以一些必要的现场审核及文件审核。

 

最具影响力的环保标准:Oeko-Tex 100

在纺织品领域中,最有影响的环保标志当推环保纺织品标准100(Oeko-Tex 100),它标明是经有害物质检验确认合格的纺织品。它是由奥地利纺织研究院于1985年首先提出,1991年底德国海恩斯坦研究院也采用了该标准,再由欧洲13个国家的协会组成的国际纺织品生态研究和检验协会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Research and Testing in the field of Textile Ecology)于1992年正式颁布。符合Oeko-Tex 100标准的产品,生产厂商必须保证其产品全部符合所有检验项目的要求,任何时候可以在生产或销售场所随机取样检查。欧洲一些著名零售店都推出具有Oeko-Tex 100标志的商品作为卖点,例如,在法国、德国和瑞士等地都有连锁店的C&A百货公司,于1998年10月起,只出售有Oeko-Tex 100标志的服饰,这种趋势在许多营销渠道迅速传开。

Oeko-Tex 100的要求涉及纺织产业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包括服装、家纺、面辅料、服饰配件、印染、化工原料等等。在2006年中,国际纺织品生态研究和检验协会在全世界一共签发了7400多张证书,比2005年增长了7%,3/4的证书会在获得之后的年度续证,反映出全球纺织品企业对通过获得Oeko-tex 100认证的兴趣持续上升。对于那些在Oeko-tex 100 体系中运营的企业,这种持续的合作关系意味着他们会及时被告知产品中可能含有以前还没有被研究发现或证实的对人体有害物质,进而避免风险。在Oeko-tex的网站上,任何人都可以查询他们想要得到的产品供应商的详细情况,包括产品种类、成份、企业联系方式以及已持有证书至今是否有效等信息。

Oeko-Tex 100认证计划现有超过7,500家企业成员,来自全球84个国家和地区。东亚在这方面表现理想,截至2007年6月底,中国内地有1,035家企业获授予认证,香港有477家,日本有211家,台湾有195家,越南却远远落后,只有6家企业取得认证。

Oeko-Tex国际纺织品生态研究和检验协会的技术委员会不间断地进行标准和测试方法的研究和开发工作,每年年底,Oeko-Tex技术委员会会在年度会议上结合当前国际最新科技发展的状况和各国、各地区的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对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进行修订。新版本自下一年的 1月1日起推出,3个月过渡期后,由 4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目前最新的版本是2007版,与以往的版本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将“分散橙149”列入了禁用染料名单,含有色素分散橙149的物质不能通过认证,这是因为其中含有法律禁止的4-氨基偶氮苯。4-氨基偶氮苯也是近年我国纺织企业碰到的问题最多的一个顽疾,由于之前没有合适的检测方法鉴别出偶氮染料是否会裂解出4-氨基偶氮苯,许多国内的实验室,包括大型的外资检测机构都无法对此项物质进行准确地检测。德国海恩斯坦研究院在两年前成功开发出一种检测方法可有效检测出此物质,并对客户提供检测服务,确保产品不含有此项禁用偶氮染料。

○需对未经染色的聚酰胺材料(氨纶)进行致癌物质芳基氨的检测,其限制含量不超过20mg/Kg。这是因为经检测证明其中含有致癌性的游离胺,这些游离胺的来源是某些聚酰胺物质(氨纶)。

○直接接触皮肤类的产品(二类产品),对酞酸酯的使用加强限制,酞酸酯中三种增塑剂 DEHP、DBP和BBP的限制含量不超过0.1%,这些物质有可能导致癌变。这三种物质在2006年已经被立法者禁止用于婴幼儿玩具,无论婴幼儿是否会将相应的玩具放入口中。在一类产品的检测范围中继续保留对酞酸酯DINP、DNOP和DIDP的检测。目前,对特殊增塑剂的长效作用正在进行科学研究,虽然这些增塑剂只是在有限的少数成衣中的用量较大,但将纳入扩展到二类产品的检测范围,可以为生产商、贸易商和最终用户提供更大的产品安全性,从而起到预防作用。

○所有材料都会测试其重金属汞和砷的含量。

同时,为了更加了解生产背景,国际环保纺织检测协会下的15家Oeko-Tex 100认证机构都会仔细的询问所有Oeko-Tex认证的申请者,他们是材料的制造商还是委托生产者,以确保供应链的各环节都符合认证的要求。

 

纺织业绿色新门槛:REACH

新的欧盟化学品法规REACH(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全称为《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于2006年12月经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表决通过,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REACH强制制造商或进口商注册投放欧盟市场每年超过1吨的化学品或者配制品中的和物品中的化学物质。它有一个工作日程表,首先将欧盟地区使用的30000种化学品进行注册,并且在今后11年里,就它们对人类、动物以及环境所造成的损害开展试验活动,就试验结果建立一套全球共享的化学品安全数据库。

REACH将取代将近40个现存的欧盟法规和指令,能够提供一个简单的系统以更好的方式来管理化学品,其主要内容是通过建立一个全面的化学品生产、进口监管系统,对欧盟境内生产、使用中和在市场上销售的化学品进行监控管理,目的在于保护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不受到化学品的负面影响。

各个化学品对生态的危害程度,安全使用规范,残留于加工产品中的最高浓度允许……,通过注册,将一一记载在REACH的数据库中,在使用某一化学品时,生产者不再需要重复生态试验,只要按规范操作,并对本企业的产品作化学残留量检测就可以了。使用对生态无害的化学品为原料,或加工后残留量低于规定的,可以向REACH提出产品注册要求,欧盟成员国已“前期注册”的产品,将被允许生产和进入市场。国际贸易在进入欧盟市场时,仍须申请挂牌和商检。

REACH注册要付注册费,向REACH委托生态试验要收试验费;化学品或商品上残留化学品注册,收费数千元上下,委托一个化学品生态试验收费数百万元。还有一些化学品是不可委托的,像新的医药,要分别做毒性试验、动物试验、药理试验、临床试验,这些极其专业的深入的试验,要求注册者自己完成,在向REACH注册时提供完整的数据和报告,没有经过试验,且不具有明确结论的化学品,不予注册,禁止流入市场。已通过纺织品生态检测的产品、送检合格的产品,也须向REACH进行注册,注册后的产品,保有生产和准入市场的许可。有时,同一行业的相同产品可以绑在一起注册。REACH的收费注册,和有偿试验服务,对企业的生产成本有一定增加,但与境外商检和挂牌相比,相对合理。

 

受监管纺织品类型

依照REACH法规,以下几类纺织品服装需要就其所含化学物质接受监管:

1、含有可能“释放”出来的化学物质的纺织品和服装

REACH法规规定,按照正常、合理的预期,如果物品中的化学物质可能从物品中“释放”出来,且每个生产商或进口商每年生产或进口的物品中含有该化学物质的重量超过1吨,则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主管机构提交规定材料,对该化学物质进行注册。纺织品服装中所含的化学物质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则生产商或进口商需要进行注册。

2、含有高度受关注化学物质的纺织品服装

高度受关注化学物质指的是一些对于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具有较高危险性的物质。按照REACH法规,这类物质包括致癌物质、诱导性有机体突变物质、对生殖有毒的物质(以上三类总称CMR);持久留存的、生物积聚性的有毒物质(PBT);高度持久留存的、高度生物积聚性的物质(PvB);以及其他有科学证据证明与上述物质具有相同危险性,威胁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的其他物质。

REACH法规规定,所有高度受关注物质的生产、进口和在市场上出现必须经过主管机关许可,且只能用于被许可的用途。同时,REACH法规规定,如果每个生产商或进口商每年生产或进口的物品中含有这类化学物质的重量超过1吨,且该化学物质在物品中的重量比重超过0.1%,则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主管机构提交规定材料进行告知。但如果按照正常、合理的预期,该物质被排除直接暴露于人和环境的可能性,则可以豁免告知义务,仅提供适当的说明即可。告知是一种比较简单的注册方法,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比进行注册简单一些。

按照这些规定,如果生产或进口含有高度受关注化学物质的纺织品服装,进口商需要首先必须申请许可这些物质用于纺织染整工艺,且经其处理的纺织品服装可以在欧盟生产或进口到欧盟并销售。如果纺织品服装中所含高度受关注物质符合上述重量和比重要求,生产商和进口商还必须提供规定材料进行告知。

另外,REACH法规规定,如果下游制成品中使用的高度受物质是由经过许可的公司生产或进口的,且用于已被许可的用途,则下游制成品生产商或进口商只需要通知主管机关他们正在使用这种物质就可以了。因此,如果染化料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如果已经被许可生产、销售这些染化料,且这些染化料被许可用于纺织染整工艺,则使用这些生产商和进口商提供的染化料加工的纺织品、服装只要直接进行告知就可以生产、进口和销售了。

3、含有受限制物质的纺织品服装

REACH法规附件十七列出了到目前为止生产、进口、使用和销售需要受到限制的化学物质,并列明的需要受到限制的用途,以及可以生产、进口、使用和消费的条件。主管机关会根据需要不断修改这一名单。

按照这一规定,如果生产和进口含有受限制物质的纺织品服装,则生产商、进口商必须确定这些物质符合法规的要求,可以用于纺织染整工艺,且经其处理的纺织品服装可以在欧盟生产或进口到欧盟并销售。否则,产品无法进入欧盟市场。

 

实施时间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预注册(2008.6.1-2008.12.1)

脊椎动物试验的数据共享优惠政策

第二阶段:实施3年内(2008.12.1-2010.12.1)

致癌、致畸、生殖毒性(CMR)种类1和2的物质,数量≥1吨/年

持久性、高生物储积、高水生毒性

PBT)物质,数量≥100吨/年

数量≥1000吨/年的物质

第三阶段:实施6年内(2008.12.1-2013.6.1)

数量≥100吨/年的物质

第四阶段:实施11年内(2008.12.1-2018.6.1)

数量≥1吨/年的物质

 

理解并按照正确步骤进行操作对于普通纺织品印花生产企业而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目前,在REACH法规实施计划项目中,正在开发新的指南和IT工具,以期尽可能容易的转换到满足这项新制度的要求。这些指南和IT工具包括:对中小企业(SMEs)比较容易理解的指南,提供给化学品公司的专业人员更加详细的信息,以及供将来的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线注册的IT工具。

供化学品登记者和使用者的指南和IT工具,可通过2007年上半年末建成的管理局网站免费获得。这个网站包括一个基于IT工具的指南即Navigator-工具和一些详细的指南。Navigator-工具将帮助用户找到他们的职责,并指导他们在网站上使用与他们有关的指南文件、工具以及版式的相关部分;详细的指南提供REACH法规上所要求的方法和程序信息。供注册的IT工具将是IUCLID5,该IT工具将于2007年春天向工业界开放,有关IUCLID5更详尽的信息可在网站http://ecb.jrc.it/iuclid5获得。

 

REACH法规对我国纺织工业的影响

从有利的方面看,REACH法规严格的环境和技术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我国纺织企业改进技术工艺、提升产品质量,从而推进纺织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但就REACH法规执行初期来看,我国纺织工业肯定要承担相当的负面影响。

由于涉及较多复杂的技术环节,我国纺织工业受REACH法规影响的具体范围尚无法确定,整个行业将为REACH法规支出的具体成本(包括染化料价格上涨、检测费用、企业退出欧盟市场的利润损失等)也还无法精确测算。从整体上说,REACH法规对我国纺织工业最主要的影响是增加了纺织品服装出口的难度,其次是提高了染化料的价格,增加了纺织行业的成本。

首先,完成注册、许可程序需要提供大量的材料,其中包括一些必须通过复杂的技术检测和评估才能取得的报告。企业需要为此花费大量精力,并支付高额费用(包括检测、评估费用,注册、许可费用等)。我国纺织工业并不属于高利润行业,且行业以中小企业居多,很多企业可能根本没有能力承担注册和许可成本。REACH法规必然将导致部分企业退出口欧盟市场。目前,欧盟是中国第一大纺织品服装贸易伙伴,近年来,欧盟经发展状况良好,消费需求旺盛。因REACH法规而失去部分欧盟市场,对于中国纺织工业来说是很大的损失。另外,按照欧盟的规定,只有欧盟境内成立的法人才有资格进行REACH法规注册和许可。因此,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必须委托欧盟进口商或自己到欧盟成立公司才能进行注册或申请许可。到欧盟成立公司又将额外增加企业为REACH法规所支付的成本。而如果委托欧盟企业,国内企业需要提供自己的技术参数,可能会造成泄漏商业秘密。

其次,由于REACH法规的实施,欧盟以及我国一些出口欧盟的染化料生产企业也都要面临同样的注册、许可费用。而企业肯定要将这些成本分散到产品当中。这样,我国纺织企业从欧盟进口的染化料,以及国内出口企业生产的染化料价格都要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从而增加纺织品和服装的生产成本,影响我国纺织品、服装的整体价格竞争力。

不过,对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采取格外谨慎的态度是欧盟的一贯作风,出台这样一部法规是迟早的事情。而且,随着人们对环境和健康给与越来越多的关注,发达国家应该都会相继采取类似措施来管理化学物质的使用。对于纺织服装出口企业来说,接受发达国家技术性法规的监管是不可避免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早些适应能够取得更多的竞争优势。

 

绿色壁垒考验中国纺织品出口能力

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是我国纺织服装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也是对纺织服装产品设置“绿色壁垒”最早、数量最多、要求最严格的国家和地区。在“绿色壁垒”前,我国的纺织品出口屡屡遇挫,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教训不能说不惨重。

无可否认,“绿色壁垒”对我国纺织品出口贸易既有积极的推进作用,又有消极的负面影响。它的积极意义在于促进了我国纺织服装产品结构的调整;推进了我国纺织服装技术的进步;完善了我国纺织服装法规标准体系的建设,而它的负面作用则表现在影响了我国纺织品对外贸易的市场准入;使纺织品成本上升,产品的竞争力削弱。

所以,在“绿色壁垒”前,我们需要的是理性的思索,看清事物的两面性。作为纺织品出口企业,要在现有的生产条件基础上,主动了解国际环保规范和标准,籍此改良企业的生产工艺,提升产品结构,通过取得环保纺织品认证等方式,冲破绿色壁垒的阻隔,增强市场竞争力;作为行业的相关部门和机构,要在国家规范和标准的制定上尽快和国际接轨,积极做好对REACH等相关国际新法规新标准的应对准备,协助企业破解“绿色壁垒”的困局,迎接新一轮挑战的来临。

 

几道槛

目前,我国纺织品行业面对“绿色壁垒”还有几道槛:

一是企业对相关的国际环保规范和标准缺乏系统的认知。除了部分大型出口企业外,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对国际环保规范和标准的认识是非常有限的。即使目前正在涉足外贸业务的企业,很多也只是一知半解。在本刊对部分纺织品出口企业的调查中,不少企业表示对国际条例或规范都不怎么了解,只知道一些相关标准,例如不含甲醛、有害物不能超标等。对新的欧盟REACH规范更是知之甚少,仅有不到1/3的被调查者表示曾经听说过这个规范,对规范具体情况深入了解的几乎没有。

二是生态纺织品开发尚处起步阶段。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我国生态纺织品开发能力要薄弱得多。在很多领域,禁用染料仍普遍使用。我国在德国政府颁布偶氮染料禁令后,曾对国内的印染纺织品生产企业就德国禁用的118种偶氮染料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其中有l04种正在广泛使用。即使目前,仍然有一部分禁用染料被用于纺织品加工,每年这一问题都造成企业的巨大损失。出口纺织品的环保要求高于国内消费纺织品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可以想见,国内大部分纺织品生产企业在这个问题上的忽视和麻木。同时,相关技术和工艺的落后也使生态纺织品的目标变得可望而不可及。今天,许多发达国家都意识到或已经开始实施用高科技产品增强竞争力,推行生态纺织品生产,显然,这也将成为我国纺织服装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三是国家纺织品检测标准、规范制定与国外没有很好接轨,检验及环境标志认可不足。自2005日开始,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尽管如此,我国技术标准约有18000多个,采用的国际标准的仅有7000个。同时,检验及环境标志认可不足。目前,世界上已有数十个国家实行环境标志认可制度,并趋向一致;我国对纺织品服装的毒理检测和环保污染保护检测鉴定起步晚,技术落后,对产品环境标志的认证重视不够,在这种情形下,中国纺织品出口将无力抵御“绿色壁垒”带来的巨大冲击。

 

应对措施:从了解到把握

面对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领域不断出现和增多的“绿色壁垒”,我国的纺织品生产企业和有关行业部门、机构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跨过几道槛,抓住机遇,使我国能够顺利从纺织品出口大国转型为纺织品出口强国。关于具体的措施,已经有很多相关的探索和研究,以下主要强调两个观点。

首先,要了解。了解是推动更进一步措施的基础。对国际绿色壁垒中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有清晰的认知,才能有效地规避风险,以图后效。

然后,要把握。一方面通过制定与国际接轨的各类标准,设定各种规范化运作的符合性评定程序,建立我国自己的“绿色”保障机制。另一方面,企业和行业要积极开发和采用各种“绿色”原料,改进生产工艺,加强生态纺织品的研究与开发;扩大信息渠道,提高信息技术水平,加强检测技术的研究;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

 

发展经验表明,“绿色壁垒”是动态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生态、环境、安全、健康意识的不断加强乃至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绿色壁垒”不仅不会消失而会不断地变化和加强。因此,我们必须以一种动态的思维去进行了解和把握,才能真正地突破“绿色壁垒”的困囿,在国际纺织品市场中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参考文献:

1、  中国服装出口与绿色贸易壁垒,吕红/王宇奇,《科技与管理》;

2、  环保纺织品的进展,杨栋梁,全国染整新技术应用推广协作网;

3、  浅议贸易壁垒、标准及其他,陆宗鲁,2004国际涂料和特种印花学术交流会论文集》;

4、  逐鹿高端,从环保开始,陆宗鲁,《纺织品印花》;

5、  香港环保纺织品深受全球垂青,香港贸发网;

6、  在国际“绿色壁垒”面前中国纺织品如何进人绿色通道,浙江印染信息与技术。